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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大学本科生中具有海外学习经历的学生比例,加强我省高校与世界一流大学的合作与交流,提升江苏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层次和水平,2013年江苏省教育厅正式启动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苏教外〔2013〕14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性质
  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是我省全面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海外学习计划的试点和引导项目。该项目将重点加强与世界百强大学的合作,选派省内优秀大学生赴国外名校进行短期专业学习。
  2013年我省计划选派300名本科生于暑期分赴英国剑桥大学、美国杜克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等11所国外知名大学进行为期4-5周的课程学习(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学生学习期满回国后,须向学校提交项目学习成果汇报,并凭国外大学提供的课程大纲(详见附件2)及学业成绩单,向学校教务处申请对其修读课程的学分认证(项目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详见附件3)。
  二、经费资助
  1. 该项目采取政府资助、学校配套、学生本人承担相结合的方式;
  2. 省财政为项目学生提供专项资助,主要用于贴补项目学生往返国际机票、目的地国家驻华使(领)馆收取的签证费用等;
  3. 学校按照等同于省财政专项资助标准为项目学生提供配套资助,主要用于贴补项目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费;
  4.在境外学习期间,若项目学生出现学习不合格或违反当地法律或境外合作大学校纪校规行为,学校将取消对其经费资助;
  5. 其他经费由学生个人承担;
  6. 各校详细费用详见附件1。 
  三、项目申报
  (一)报名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包含应届毕业生、台港澳学生、外国留学生;
  (二)遴选标准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意识;
  3.具备良好的外语水平,CET-4≥550分或CET-6≥425分或雅思≥6分或托福≥80分,并满足每个项目的具体语言要求;
  4.获得校三好、校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荣誉的学生优先推荐。
  (三)推荐指标
  我校将向省教育厅推荐合格学生13名,其中正式推荐人选10名,后备推荐人选3名。为确保优质、足额派出推荐人选,根据项目对专业的要求,请社会发展学院、法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新闻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商学院、广陵学院重点组织学生申报。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采取“学生个人申请、家长同意、学院推荐、学校选拔公示上报”的方式;
  2.3月15日前,各学院完成项目宣传、学生推荐工作,并将“扬州大学海外学习项目申请表”及“学生申请及学校推荐表”(见附件4、5)送至海外教育学院513办公室。各学院须在学生的申请表中明确学生在外学习的项目课程可替代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名称和学分数;
  3.3月20日前,学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上报省教育厅。
  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是省教育厅积极推进高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我省实施全省大学生海外学习计划的先行试点,也是首个由省财政专项资助的大学生赴海外学习项目,同时也与我校积极推进国际化工作战略高度一致。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项目宣传及学生推荐工作,确保完成项目推荐及选派任务。
  
  联系人:张帆、姚晓群
  联系地址:中心校区行政楼513
  联系电话:87978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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