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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大学生社会实践课程评估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扬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学分暂行规定》(校党办〔2007〕19号)以及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校团委2010年下半年工作计划安排,定于第10周对各学院2010年大学生社会实践课程进行抽查评估,并对2009年抽查不合格的学生的补修材料进行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全校参加2010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所有全日制本科生和2009年抽查不合格的学生。
      二、评估时间
      本学期第10周开始,每个学院半天。具体时间由评估专家与学院协商确定。
      三、评估方式
      1.由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小组到相关学院现场抽查;
      2.学院提供本院参加2010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全部学生名单,评估中心提供2009年检查不合格的学生名单,专家小组从中随机抽取部分学生作为检查对象,学院需为专家小组提供这些学生的相关材料;
      3.专家组根据评估指标对被抽对象进行综合评定。
      四、评估材料
      1.各学院对2010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2009年补修学生的考核材料,包括学院的初评结果和学院考核小组审定意见等;
      2.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材料,包括:①社会实践登记表,②社会实践日记,③调查报告(实验报告、心得体会),④其它证明材料。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抽查评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请于11月1日前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用E-mail形式告知教育教学评估中心(pgzx@yzu.edu.cn)。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校  团  委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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