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2.学院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5人以上(含5人)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无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组成。
3.学院成立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
二、复试资格
根据《扬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神和要求,达到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报考我院第一志愿考生,按我院所报考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划定的分数线参加复试,复试分数线具体要求如下表。
专业 代码 |
报考专业名称 |
学习 方式 |
最终计划 (不含推免) |
政治 |
外语 |
专业课1 |
专业课2 |
复试线 总分 |
080200 |
机械工程 |
全日制 |
1 |
34 |
34 |
51 |
51 |
260 |
080503 |
材料加工工程 |
全日制 |
7 |
34 |
34 |
51 |
51 |
260 |
082801 |
农业机械化工程 |
全日制 |
5 |
34 |
34 |
51 |
51 |
260 |
085501 |
机械工程 |
全日制 |
56 |
34 |
34 |
51 |
51 |
300 |
085501 |
机械工程 |
非全日制 |
6 |
34 |
34 |
51 |
51 |
300 |
085502 |
车辆工程 |
全日制 |
22 |
34 |
34 |
51 |
51 |
280 |
085502 |
车辆工程 |
非全日制 |
4 |
34 |
34 |
51 |
51 |
280 |
085601 |
材料工程 |
全日制 |
18 |
34 |
34 |
51 |
51 |
260 |
085601 |
材料工程 |
非全日制 |
2 |
34 |
34 |
51 |
51 |
260 |
095136 |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
全日制 |
11 |
33 |
33 |
50 |
50 |
245 |
095136 |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
非全日制 |
6 |
33 |
33 |
50 |
50 |
245 |
三、招生计划
拟招收学术型研究生34名,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研究生107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研究生18名(以上计划均含推免录取考生)。
四、复试办法
复试分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50分;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50分(含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20分),9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面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含听力和口语)。
报考机械工程学科(含学硕、专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微机原理(李云主编.微机原理及应用[M],清华大学出版社,第二版)”和“机械制造工艺学”(李益民等主编.机械制造技术基础[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科目采用笔试形式考核,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3×40%
六、录取原则
1.按复试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及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类,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排定名次。
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3.思想品德考核、加试成绩及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将于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照片、证件、学历、学位、档案、报考资格及专业能力等)。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监督渠道
监督电话:0514-87978347
联 系 人:戴老师
八、复试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2025年3月18日(周二)14:00-18:00报到(报到地点: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力行楼401报告厅);2025年3月19日(周三),上午笔试,下午面试,笔试时间9:00-10:30,面试时间:14:00开始,请及时关注学院相关消息。
第二批次(调剂考生):另行通知。
九、材料提交及其查验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学历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注册学号(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等应与报考信息一致。
2.查验原件并留存相关证件复印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成绩单、本科期间的科研成果、扬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扬州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个人身体健康状况调查表等。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无,则不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成绩单、本科期间的科研成果、扬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扬州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个人身体健康状况调查表等。
(3)请复试考生报到前务必按照上述要求准备好查验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请复试考生提前下载钉钉app,实名加入“扬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25年研究生一志愿复试群”,群号:122400000648,后续安排在群内发布。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信息不符合及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与录取。
十、复试缴费(详见附件5)
十一、咨询电话、地址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978377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华扬西路196号,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力行楼(机械工程学院S329办公室)
十二、其他
1.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我院教师,不得参加复试录取工作。
2.本办法由扬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十三、附件
1. 扬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
2. 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
3.扬州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
4.个人身体健康状况调查表
5.缴费流程:扬州大学综合缴费平台(缴费端)
附件1:
扬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
姓名 |
|
性 别 |
|
报名时学历 及获得时间 |
|
本科或大专 所学专业 |
|
报考学科、专业类别(领域) |
|
(以上内容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下列内容请考生所在院系或工作单位填写、盖章) |
是否受过处分?是否有违 法、违纪或违反公民社会 道德的行为? |
若有请注明何时、何地、何事由: |
对考生的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学习态度、个人诚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意见: (单位公章) 2025年 月 日 |
其它需要说明的: |
备注:考生复试报到时将本表交单位综合办公室研究生秘书。 |
共1页,第 1 页
附件2:
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
本人是参加扬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扬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已清楚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所规定的“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我已清楚了解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本人郑重承诺:
1.保证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材料。如因信息误填、错填,导致不能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后不能注册学籍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作弊,不违规。
4.自觉遵守复试各项要求,不私自保存和传播复试有关内容,特别是不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
5.复试过程中不录音、录像、截图、录屏、投屏、直播,不保存与复试相关内容。若参加网络远程复试,保证本人独立完成,绝不借助AI等技术进行违规。
6.如本人有违规行为或弄虚作假,我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取消复试、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的严肃处理。
考生签名
2025年 月 日
附件3:
扬州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
考生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考生编号 |
|
工作单位 |
|
邮箱 |
|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
一志愿报考学校 (调剂考生填写) |
|
一志愿报考专业 (调剂考生填写) |
|
拟复试单位 |
|
拟复试专业 |
|
用人 单位 须知 |
1.该生在学期间,人事关系、工资、医疗、住房及其他福利仍由用人单位负责。报到注册时不转人事档案、工资、户口及党团组织关系。 2.该生在学期间,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所录取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培养方案并遵守培养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因故休学、退学、取消学籍或被开除时(包括其他原因离校)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处理。 3.该生在学期间,若需升学、出国时,必须经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出具相应证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毕业时,由用人单位为其安排工作并服从安排。 4.该生在学期间,未经培养和用人单位双方同意均不得改变其工作单位。 5.本协议有效期为该生享有学籍期间。受校纪处分被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不退还已收取的学费。 6.该生正式录取前将根据以上条款内容签署正式的三方(培养单位、用人单位、考生)协议。 已知悉并同意上述条款。 人事部门签章: 2025年 月 日 |
考生 承诺 |
1本人保证所填内容真实、准确; 2.本人已有就业单位,符合定向就业条件; 3.本人已知悉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在读研期间学校不提供住宿; 4.本人已知悉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学校奖助政策有关规定。 考生签字: 2025年 月 日 |
备注:本表供非全日制考生及用人单位填写(含一志愿及调剂考生)
附件4:
扬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 健康状况调查表 |
姓 名 |
|
性 别 |
|
身份证号 |
|
出生日期 |
|
民 族 |
|
电 话 |
|
年 龄 |
|
血 型 |
|
身 高 |
|
体 重 |
|
通讯地址 |
|
身体健康状况 |
£非常好 £好 £一般 |
心理健康状况 |
£健康 £良好 £一般(备注说明): |
既往慢性病患者情况调查 |
是否患有下列“三高”病症? £高血压 £糖尿病 £血脂异常 £以上均没有 |
是否曾被诊断为下列心脏类疾病? £冠心病 £脑卒中(中风) £心律失常 £风湿性心脏病 £以上均没有 |
是否患有经医生诊断的其他慢性疾病 £颈椎病 £慢性骨关节炎 £骨质疏松 £慢性胃炎 £胃溃疡 £病毒性肝炎 £尿毒症 £恶性肿瘤 £甲状腺疾病 £慢性肾脏疾病 £肺结核 £重症支气管哮喘 £支气管扩张 £重症或难治愈疾病 £神经系统疾病 £风湿性疾病 £以上均没有 |
是否色觉异常 £没有 £有: |
是否嗅觉异常 £没有 £有: |
是否听觉异常 £没有 £有: |
备注:该表格将用作备案存档,请各位考生如实填写。 |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属实,否则愿承担一切后果。
考生签名_______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