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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航空公司招收飞行学员(12月20日)

时间:2010年12月20日下午2:00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毕业生就业市场

 

上海航空公司成立于1985年,是中国国内第一家多元投资商业化运营的航空公司。上航现拥有以波音为主的先进机队,各类飞机达77架,并拥有完善的国内、外航线网络。先后荣获中国企业500强、全国用户满意企业、全国民航用户满意度优质奖等殊荣。

2010年1月28日,以东航换股吸收合并上航的联合重组顺利完成,上航成为新东航的全资子公司。上航将在新东航领导下,更好地推动上海航空枢纽港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

  为适应公司的快速发展,上海航空公司将在2011年应届大学毕业生中招收30名飞行学员。

  招收对象

  1、报考学生必须是2011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男性)。

  2、截止参加公司面试时,年龄25周岁以下。

  3、户籍不限,但须为非农业户籍。

  招收条件

  1、报考学生必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志愿从事祖国民航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报考学生必须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管理办法》(民航发〔2007〕37号),身高170-185厘米;体重符合民航招收飞行员体重指数标准;双眼任何一只眼睛裸视力(按C字视力表)不低于0.3。本人及家族无精神病史。

  3、报考学生必须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

  报考学生毕业时必须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含)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

  录用方式

  经报名审查、预选初检、体检鉴定、航空公司面试、民用航空背景调查等环节均合格者,与上海航空公司签订培训协议,送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进行为期8个月的飞行基础理论学习。飞行基础理论学习合格,并通过国外航校面试,然后送往国外飞行学院进行养成训练,取得相关飞机驾驶执照后,回上海航空有限公司从事飞行驾驶工作,享受飞行员工资待遇及其他福利,实行劳动合同制。

  学员管理

  培训期间对学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一日生活制度化。学员在学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和航空公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培养费用

上航将分期为学员向飞行技术专业培训院校代付培训费(具体费用以上航与学员所在培训院校签订的培训协议中所约定的金额为准),除此之外的其他费用由学员自行承担。

  学员获得上航认可的毕业资格,服从工作安排且与上航签订飞行人员劳动合同后,免除学员承担由上航代付的一切培训费用的责任。

  报考办法

  1、    凡自愿报考上海航空有限公司飞行学生者,可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和身体初检或与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

  2、    请参加初检的学生带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报名照片1张及本人学生证、身份证至报名地点。

  3、    具体日程请浏览上海航空有限公司招聘网站(zhaopin.shanghai-air.com)。

单位名称:上海航空有限公司人事部招飞办    地   址:上海市江宁路212号17楼

  联系电话:(021)62558888转招飞办         传   真:(021)6255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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